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东校区食堂明厨亮灶项目;
2、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南校区创客社团3D打印设备采购;
3、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中心学生宿舍公告冲凉房水控系统改造项目;
4、深圳高级中学(集团)网上阅卷扫描仪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所供产品质量、规格、型号应符合采购单位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标书。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5:00,投标方需在2016年11月7日15时前送到深圳市高级中学信息中心 梁老师处。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定标原则:资格性及符合性满足的投标人,价格最低者中标。
( 联系人:梁羽峰老师 电话:0755-83945991)
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春田路2号深圳高级中学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5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