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教师是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职称的教师群体,是教育理论的倡立者和教育实践的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的领军型教师是学校建设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现代化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志,体现了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发展为先,科学育人”的办学理念,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立足国际国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前卫教育理念、精深专业修养的领军型教师,为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总体办学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培养目标
力争五年内(2017-2022)我校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各类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人以上,每个学科有1-3名领军型教师。发挥领军教师的对全校教师的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带动全校教师的专业成长,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有职业理想、业务精湛、精诚合作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实施步骤
自2017年3月起,开始启动“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与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
学校制定《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讨论稿),在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园网公布,公开征集修改意见,修改审定后在校园网发布正式稿,使全体教师了解《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的意义和内容。
第二阶段:教师申报阶段(2017年4月)
符合领军教师培养对象报名条件的教师,向教师发展部提交《领军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由学校进行审议,书面予以批准。
第三阶段:正式启动阶段(2017年5月)
举行“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学校为每一个领军教师培养对象,按培养计划建立专业发展档案,组织参加各种理论学习、专题培训、教学研究、教学竞赛和外出进修活动,为领军教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鼓励每位教师制定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通过进修、评价、反思,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阶段:每学期的常态化管理和考核
教师发展部每学期对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学成绩、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进行考核,在“领军教师培养对象专业发展档案”中进行评价,每学年召开总结与交流会议。
四、主要工作
1.建立严格的准入审核制度
高标准、严要求,把好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的审核入口关。具备副高级职称五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其在教学、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成绩后,予以书面批准,方可加入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
2.建立全面详细的专业发展档案
学校在每位教师的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建立详实、具体的领军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记载领军教师培养对象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各项成绩与具体事迹,准确记载其每学年的专业发展轨迹。领军教师成长档案包括:教师基本信息、任职情况、教育教学成绩、开设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事例、举办公开课和讲座、课题与论文、论著、各类获奖情况等。
3.创设成长条件和倾斜机制
积极推荐领军教师培养对象参加国家、省、市重要教研活动,优先考虑和重点推荐出国研修,在申报各类重点科研课题时学校优先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领军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宣传,扩大其知名度。
4.安排丰富多彩的进修活动
举办多种形式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加强不同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对象之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和探讨,及时交流教育教学、科研的最新学术信息。开展课堂教学研讨、基本功展示、沙龙与讲座、课题观摩、校际合作、省市交流等多种形式,开阔视野、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5.加强过程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对领军教师培养对象严格要求,加强动态过程管理,勤于记录其在教育教学科研各方面的成绩与问题。同时,督促培养对象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实现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完成培养目标规定的各项任务。学年末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培养对象,学校将取消其培养资格。
五、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学校制定《深圳高级中学(集团)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在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园网上公开征集修改意见,修改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发布。
学校每学年听取一次“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将“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校教师发展部负责计划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管理日常事务。
2.经费保障
设立领军教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及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中的各种奖励,在资金上保障领军教师培养行动计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