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级中学

标准课程

标准课程
2016-09-02

标准课程 

【发布日期:2016-04-12

我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设学制三年的标准课程。标准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

选修学分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
 
和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包括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
 
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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